一、仲裁法实务——金融争议解决的另一种高效路径
- 1. 仲裁与诉讼的路径选择:银行应如何决策?
- 仲裁的劣势:费用通常高于诉讼、无上诉机会、保全与执行的衔接需法院配合
- 2. 仲裁条款的核心要素与常见陷阱
-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约定可仲裁可诉讼的条款无效
- 仲裁机构名称必须准确(例如北京仲裁委员会而非北京仲裁)
- 仲裁地、仲裁语言、适用法律的约定技巧
- 示范条款: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常用模板
- 3. 2025年《仲裁法》修订对银行的影响
- 明确仲裁协议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效力
- 增加临时措施制度:仲裁庭可作出保全、证据保全等临时措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