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精研业务能力提升

潘超主讲,面向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及原稿列示的内部审计、风控合规和巡察等相关人员,围绕监督执纪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与初核、审查调查与证据体系、执纪问责与综合治理四讲展开。原稿安排1—2天、每天6小时,采用理论讲授、案例解析、互动研讨和工具方法导入

1—2天;6小时/天 党建党务

课程大纲

监督执纪工作体系与制度规范

一、纪检监察体制与职责体系
  • 1.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
  • 2. 监督执纪职能定位
  • 3. 权责边界与运行机制
二、监督执纪法规制度体系
  • 1. 党内法规体系结构
  • 2. 国家监察法律体系
  • 1)监察法及实施条例
  • 2)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界定
  • 3)法纪贯通制度体系
  • 3. 制度执行规范要求
三、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体系
  • 1. 监督工作基本流程
  • 第一步:日常监督
  • 第二步:专项监督机制
  • 第三步:重点领域监督
  • 2. 执纪工作流程结构
  • 1)线索处置流程
  • 2)初步核实流程
  • 3)审查调查流程
  • 3. 问责与整改机制
  • 1)责任认定流程
  • 2)问责处理程序
  • 3)整改闭环机制
四、监督执纪质量控制体系
  • 1. 程序规范控制
  • 1)流程合规性要求
  • 2)程序完整性控制
  • 3)审批与备案机制
  • 2. 工作标准体系
  • 1)案件办理标准
  • 2)文书规范要求
  • 3)证据标准体系
  • 3. 质量评估机制
  • 1)案件质量评查
  • 2)过程监督机制
  • 3)结果反馈机制
  • 案例研讨主题: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中的监督执纪体系与制度规范。

问题线索处置与初核实务

一、问题线索来源与分类管理
  • 1. 线索来源渠道
  • 渠道一:信访举报
  • 渠道二:监督检查
  • 渠道三:巡视巡察
  • 2. 线索分类分级管理
  • 1)一般问题线索
  • 2)重要问题线索
  • 3)重点督办线索
  • 3. 线索管理规范要求
  • 1)登记备案
  • 2)统一管理
  • 3)动态更新
二、线索研判与处置决策
  • 1. 线索初步研判方法
  • ——真实性判断、可查性分析
  • 2. 处置方式选择
  • ——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
  • 3. 集体决策机制
  • ——会议研究制度、决策程序规范、责任分工机制
三、初步核实工作实务
  • 1. 初核准备工作
  • ——核查方案制定、人员与资源配置、证据收集路径设计
  • 2. 核实实施方法
  • ——谈话技巧与策略、资料调取与比对、证据链构建
  • 3. 风险控制机制
  • ——核查边界控制、程序合法性保障、安全风险防控
四、初核结果处理机制
  • 1. 结果分类判断
  • 1)立案处理
  • 2)组织处理
  • 3)了结处理
  • 2. 报告撰写规范
  • 1)初核报告结构
  • 2)事实认定表达
  • 3)结论形成机制
  • 3. 后续衔接机制
  • 1)移送审查调查
  • 2)组织部门协同
  • 3)档案归档管理
  • 案例研讨主题:民政补助资金发放中的线索处置与初核。

审查调查实务与证据体系构建

一、审查调查工作流程
  • 1. 立案审批流程
  • 1)立案条件判断
  • 2)审批程序规范
  • 3)文书制作要求
  • 2. 调查实施流程
  • 第一步:方案制定
  • 第二步:步骤实施
  • 第三步:阶段性总结机制
  • 3. 调查终结机制
  • 1)调查报告形成
  • 2)审理移送机制
  • 3)结果确认程序
二、证据收集与固定
  • 1. 证据类型与标准
  • 2. 证据收集方法
  • 3. 证据固定与保全
  • 1)证据链构建
  • 2)防篡改机制
  • 3)证据合法性保障
三、谈话调查与策略运用
  • 1、谈话准备工作——对象情况分析、谈话方案制定与沟通准备。
  • 2、谈话实施中的提问、信息核实与沟通规范。
  • 3. 谈话风险控制——程序合法性控制、安全保障机制、记录规范要求
四、案件质量控制机制
  • 1. 事实认定标准
  • 1)事实清晰原则
  • 2)证据充分原则
  • 3)逻辑闭环要求
  • 2. 量纪标准应用
  • 1)纪律处分依据
  • 2)自由裁量规范
  • 3)类似案件处理中的事实、证据与适用规范比较。
  • 3. 案件审核机制
  • 1)内部审理
  • 2)多级审核
  • 3)质量复核

执纪问责与综合治理能力提升

一、执纪问责制度体系
  • 1. 纪律处分体系
  • 2. 问责机制结构
  • 3. 法纪衔接机制
二、案件审理与决定机制
  • 1. 审理工作流程
  • 2. 决定形成机制
  • 3. 执行落实机制
  • 1)处分决定执行
  • 2)执行反馈
  • 3)监督检查
三、以案促改与系统治理
  • 1. 案件剖析机制
  • 2. 整改落实机制
  • 1)责任分解
  • 2)措施制定
  • 3)效果评估
  • 3. 系统治理提升
  • 1)制度完善机制
  • 2)流程再造机制
  • 3)长效治理体系
四、纪检监察能力现代化提升
  • 1. 专业能力体系建设
  • 1)政策理解能力
  • 2)证据分析能力
  • 3)综合研判能力
  • 2. 数字化监督
  • 工具:风险预警模型
  • 组织能力提升机制
  • 案例研讨主题: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中的执纪问责与综合治理。

适合对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内部审计/风控/合规管理人员、各级党政机关纪检干部、基层纪委书记及纪检委员、巡察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课程定位与主要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证据、审理及整改等相互衔接的环节。课程以制度文本与案例为教学材料,讨论权责边界、程序规范、证据与文书质量以及风险控制

课程适配与选型边界

潘超主讲,面向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及原稿列示的内部审计、风控合规和巡察等相关人员,围绕监督执纪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与初核、审查调查与证据体系、执纪问责与综合治理四讲展开。原稿安排1—2天、每天6小时,采用理论讲授、案例解析、互动研讨和工具方法导入

适合对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内部审计/风控/合规管理人员、各级党政机关纪检干部、基层纪委书记及纪检委员、巡察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课程范围

第一讲:监督执纪工作体系与制度规范;第二讲:问题线索处置与初核实务;第三讲:审查调查实务与证据体系构建;第四讲:执纪问责与综合治理能力提升

授课方式

理论讲授、案例解析、互动研讨、工具方法导入

课程用于相关制度与管理主题的学习讨论;具体案例、适用规定和交付安排需在课前沟通中核对,不对个人行为结果或具体案件责任作保证

核心收益

  • 了解纪检监察制度体系及监督、执纪、问责的权责边界
  • 梳理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决策、初核准备、核实和结果衔接的程序
  • 讨论审查调查流程、证据收集固定、谈话规范和文书质量要求
查看更多收益 收起更多收益
  • 理解案件审理、决定执行、事实认定及量纪裁量的规范要求,不保证杜绝程序或裁量问题
  • 结合案例学习履职风险识别、案件复盘、问题整改和制度改进
  • 了解数据分析、数字化监督与风险预警模型等课程主题,不承诺交付完整可运行模型

课程背景与交付信息

课程四讲依次覆盖制度与流程、线索处置与初核、审查调查与证据体系、执纪问责与综合治理,并介绍数字化监督中的风险预警模型主题。课程不授予调查权限,也不承诺杜绝程序错误或实现固定治理效果

课程时间

1—2天;6小时/天

授课方式

理论讲授、案例解析、互动研讨、工具方法导入

课程内容重点

01第一讲:监督执纪工作体系与制度规范
02第二讲:问题线索处置与初核实务
03第三讲:审查调查实务与证据体系构建
04第四讲:执纪问责与综合治理能力提升

讲师介绍

潘超 讲师头像

潘超

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实战专家

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实战专家。本课程由潘超主讲,讨论纪检监察监督执纪的制度、程序、证据与整改治理主题,可结合企业内训场景开展课程讲授与案例讨论

能源石油化工高端装备制造交通基建城投国资金融银行政府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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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差异说明

本课程页面围绕《全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精研业务能力提升》重点呈现课程定位、适合对象、核心收益和 4 个主要模块,便于快速判断培训匹配度

课程常见问题

原稿列示的参训对象有哪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内部审计/风控/合规管理人员、党政机关纪检干部、基层纪委书记及纪检委员,以及巡察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四讲课程分别讲什么?

监督执纪工作体系与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与初核;审查调查实务与证据体系;执纪问责、整改和综合治理

线索处置和初核如何衔接?

课纲列示线索来源分类、研判与处置决策、初核准备与实施、结果分类、报告和后续移送归档等主题,同时讨论核查边界、程序合法性和安全风险

课程安排多长时间、采用什么方式?

原稿为1—2天,每天6小时,尚无唯一总课时;采用理论讲授、案例解析、互动研讨和工具方法导入,不把范围折算成固定小时数

培训是否授予办案权限或保证杜绝程序错误?

不授予调查或办案权限,也不保证杜绝程序、裁量问题。课程用于制度与流程学习,具体职权和个案处理须遵循适用规定及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