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履职实务

企业治理类型与董监高的逻辑联系、董监高履职与公司内部治理的关联和集团公司治理的注意事项与风险防控连成一组训练主线,减少课堂内容与岗位动作之间的断点

中高层领导力

补充工具基础、岗位场景和输出要求后,可把人工智能应用训练整理成更贴近现场的方案

适合对象

建议由承担审计、合规、风控、安全或政策解读任务的管理者和业务骨干共同参加,把政策口径、风险信号、证据链条和处置动作转成课后可继续推进的动作

课程定位与主要问题

政策理解、风险识别、证据梳理和现场处置复盘时,问题、方法和课后检查点需要连起来,便于回到岗位继续推进

核心收益

  • 规则边界更清楚:风险合规场景中的关键风险点、触发信号和处置优先级
  • 风险识别更可见:风险识别、规范判断、沟通提醒和处置跟进的操作要点
  • 留痕复盘有依据:用于日常检查、沟通留痕和后续跟进的操作清单

课程背景与交付信息

规则要求进入业务现场后,需要同时看风险信号、证据留痕和处置边界。课程从企业治理类型与董监高的逻辑联系切入,继续梳理董监高履职与公司内部治理的关联和后续协同动作。

授课方式

讲师讲授、案例研讨、情景演练、互动答疑

课程内容重点

01企业治理类型与董监高的逻辑联系
02董监高履职与公司内部治理的关联
03集团公司治理的注意事项与风险防控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企业治理类型与董监高的逻辑联系

一、企业的类型、进化及其优缺点
二、公司两权分离的必然性及其产生的问题
  • 1. 公司两权分离的必然性
  • 2. 两权分离产生的问题
三、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问题及其逻辑框架
  • 1. 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问题
  • 2. 公司治理结构功能
  • 3. 公司治理的逻辑框架

第二部分 董监高履职与公司内部治理的关联

一、公司内部治理方法与框架
  • 1. 将经营权分解为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授给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其基本思想是三权分立和权利的相互制衡。即公司不允许有一把手
  • 2. 公司治理表现形式是三会一总(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以及三会一总的各司其职
二、股东大会(股东会)
  • 1. 公司股东大会的基本界定
  • 2. 股东大会权威性的表现
  • 3. 股东大会的职权
  • 4. 股东大会的运作机制
三、董事会
  • 1. 董事会的价值功能
  • 2.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
  • 3. 董事会的组成
  • 4.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行使职权的形式
  • 5. 董事会的职权
  • 6. 董事个人如何履行职责
  • 7. 董事与股东的关系
  • 8. 董事对公司的义务
四、监事会
五、公司高管与公司治理

第三部分 集团公司治理的注意事项与风险防控

一、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 1.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依据
  • 2. 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概念
  • 3. 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具体做法
  • 4. 我国法律对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具体规定

讲师介绍

林承铎 讲师头像

林承铎

金融风险与合规管理专家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博士后,专注金融风险、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及公司治理。兼具深厚学术背景与实务经验,服务银行、保险及大型央企国企,提供专业风险管控与合规解决方案

银行业保险业资产管理财务公司国有企业中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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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差异说明

本课程页面围绕《董监高履职实务》重点呈现课程定位、适合对象、核心收益和 3 个主要模块,便于快速判断培训匹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