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一、背景探究
(一)系列债务化债措施的细化
- 1. 存量地方债务风险阶段性缓释后,债务增量控制具体措施开始落地
- 2. 基建投资对经济拉动的边际递减,重点省份基建投资乏力的同时亦产生较重的债务负担
- 思考:支持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中的12省名单一致
(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与进、破与立关系协调的落实
- 1. 推进增量调整
- 2. 盘活存量基建资产
二、《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一)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
- 1. 不得新建领域
- (1)交通领域
- (2)社会事业领域
- (3)市政领域
- (4)产业园区领域
- (5)新型基础设施领域
- (6)楼堂馆所、除特殊领域以外的业务技术用房等项目
- (7)棚户区改造项目
- 2. 支持保障并合规举债的项目领域
三、各地的初步落实
(一)一些地区开始按照政策要求注销部分项目
- 1. 月22日,重庆市巫山县发展改革委发布两条关于同意注销相关工程的批复
- 2. 云南省因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资金来源发生变更暂停项目公告
(二)各地区分三类加强管理
- 严禁新建类、支持保障类、提级审批类
- 一些地区对省本级预算安排的部署
- 协调机制
- 专题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