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突出。针对这种情况,2016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其中第四点: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要强化风险意识,分析事故发生的全链条,抓住关键环节采取预防措施,防范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变成事故隐患、隐患未及时被发现和治理演变成事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安全生产第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同时第二十一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目前部分企业存在对双重预防机制的作用认识不足、未融入企业现有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相互混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到位、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脱节等问题。通过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可以推进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实现从源头防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