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重点变化解读
- 明确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写入立法目的
- 删减了不少兜底授权条款,限缩了授权立法的范围和层级
- 法与法的协调,如增值税法与关税法的关系
- 如何理解新法中单位和个人的概念
- 取消劳务这一说法,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
-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身份的主体发生了变化
- 应税交易中的主业如何判定
- 视同应税交易(视同销售)范围缩小
- 对外投资、分配等都从视同应税交易中删掉是否都不征税了?
- 对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抵扣,设定了新规则
- 增加了增值税的年度清算规则
- 长期资产混合用途的抵扣标准发生变化
- 小规模纳税人超过临界点变为一般纳税人的时间节点发生变化
- 四档税率不变
- 征收率只有一档3%,5%征收率未在法条中体现
- 免税、不征税、零税率有什么区别
- 进项税额取消了与应税交易相关的表述
- 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抵扣政策有利好
- 留抵退税法定,并给予纳税人选择权
- 免税项目有重大调整
- 给小规模纳税人放弃享受优惠的灵活性
- 关注视同应税交易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小规模纳税人补税时适用税率(征收率)将发生重大变化
- 【案例】违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被定性为偷税
- 【案例】此业务的主业如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