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总览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的基本管理要求
- 纳入预算管理
- 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 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 不同政府性基金科目之间不得调剂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的基本管理要求会打开第一轮讨论,纳入预算管理与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负责把练习结果接到后续工作
建议由承担审计、合规、风控、安全或政策解读任务的管理者和业务骨干共同参加,便于课后在同一套判断标准下继续推进
承担审计、合规、风控、安全或政策解读任务的管理者和业务骨干已有明确任务时,可借这门课把政策口径、风险信号、证据链条和处置动作拆成分工和检查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专项债券的,应当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专项债券
2025年专项债新规通过扩大投向领域、优化审核机制、拓宽偿还资金来源、加快发行与使用进度等措施,不仅提高了专项债的使用效率,还增强了地方偿债能力,推动了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专项债投向领域从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管理转变为仅负面清单管理,同时,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25%提高至30%,审核权下放至部分经济大省和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的地区,开展自审自发试点。以上这些新规扩大专项债用作资本金范围,重点向新质生产力、民生等方向倾斜。这有助于地方政府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的投入,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1天
讲师讲授、案例研讨、情景演练、互动答疑
财税合规与筹划专家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30年财税实战经验。擅长业财税法融合下的合同控税与纳税筹划,曾为大型企业挽回损失数千万,累计培训学员万余人次,致力于解决企业财税合规与价值创造难题
查看讲师主页本课程页面围绕《专项债新规解析及使用管理》重点呈现课程定位、适合对象、核心收益和 1 个主要模块,便于快速判断培训匹配度
建议由承担审计、合规、风控、安全或政策解读任务的管理者和业务骨干共同参加,便于课后在同一套判断标准下继续推进。
看清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过程反馈,先讲清对象、约束和判断标准;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的基本管理要求梳理关键判断点,避免停留在概念解释。
课程通常可按1天安排,具体节奏会结合企业培训目标、学员基础和现场安排确认
可以。正式交付时可结合企业行业、岗位对象、当前问题和培训时长,对案例、练习和重点模块做适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