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总览
- 1. 优先安排己纳入财政债券项目库的在建项目
- 2. 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
- 3. 项目融资不存在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
- 4. 满足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原则,明确原有融资和新增债券的偿还责任
- 5. 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 6. 按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网站上及时、准确披露项目实施方案等
- 1. 项目实施方案
- 2. 财务评估报告
- 3. 法律意见书
- 4. 募投项目情况表
- 5. 信用评级报告
- 6. 项目信息披露表
- 1. 是否为公益性项目
- 2. 应当严格按照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的用途使用
- 3.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 4. 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推动在建项目早见成效
- 1. 专项债券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 2. 专项债券还本、付息以及费用支出应当列入预算统筹安排
- 3. 使用债券资金的省级单位应当建立单位还本付息台账,健全偿债保障机制
- 1. 主体合法性
- 1. 发行主体
- 2. 偿还主体
- 3. 资金使用主体
- 4. 单只专项债券与集合债券
- 2. 项目合法性
- 1. 项目实施主体合法性
- 2. 项目审批流程的合法性
- ①实施主体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 ②具体项目是否取得相关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