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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勋华: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

雷勋华老师雷勋华 注册讲师 23查看

课程概要

培训时长 : 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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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分类 : 经营管理

课程编号 : 1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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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了解公司治理框架体系

课程介绍

课程收益

  • 了解公司治理框架体系
  • 掌握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和要求
  • 掌握控上市公司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要求
  • 掌握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
  • 掌握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掌握董事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权利义务、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专业委员会设置和运作
  • 掌握监事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权利义务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 掌握高级管理人员权利义务及激励约束机制
  • 掌握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实务
  • 通过大量案例讲解来加深学员的理解

课程对象: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股东、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IRM人员等公司中高层;投行人员、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资产管理机构人员、政府从业人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财务顾问机构人员、资本爱好者等

课程特色:案例多,互动环节多,咨询式授课,实战派风格,追求“落地”文化

客户代表:中广核、包神铁路、江西电力、山西建投、宝钢集团、山东黄金、中建投、金融街、协鑫集团、云南投资、一机集团

课程大纲

模块一  公司治理概述

  • 公司治理的定义
  • 公司治理的目标
  • 公司治理框架体系
  • 公司治理机制
  • 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
  • 新公司法对党建工作的要求
  • 把握党委(党组)功能定位
  • 明晰党委(党组)具体权责范围
  • 规范党委(党组)前置讨论的要求和程序

【案例分析】天津中新药业等案例

模块二  股东与股东会(股东大会)

  • 股东的权利
  • 股东的义务
  • 股东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股东大会)职责
  • 股东会(股东大会)召集
  • 股东会(股东大会)提案
  • 股东会(股东大会)通知
  • 股东会(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案例分析】几个小案例

模块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同业竞争
  • 同业竞争识别
  • 同业竞争解决方案
  • 关联交易
  •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识别
  • 规范关联交易
  • 资金/资产占用
  • 资金/资产占用情形
  • 资金/资产占用解决方案
  • 其他行为规范

【案例分析】几个小案例

模块四  上市公司独立性

  • 资产完整
  • 业务独立
  • 人员独立
  • 财务独立
  • 机构独立

【案例分析】几个小案例

模块五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的任职资格与选聘程序
  • 董事的任职资格
  • 董事的选聘程序
  • 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 董事的权利
  • 董事的义务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的组成 
  • 董事会的职责 
  • 董事会的召集
  • 董事会议题审议
  • 董事会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

【案例分析】几个小案例

模块六  监事与监事会

  • 监事的任职资格与选聘程序
  • 监事的任职资格
  • 监事的选聘程序
  • 监事的权利与义务
  • 监事的权利
  • 监事的义务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的组成
  • 监事会的职权
  • 监事会主席的职权
  •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 监事会表决与决议
  • 监事会工作实务
  • 监督原则
  • 监督内容
  • 监督方式

【案例分析】几个小案例

模块七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
  • 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 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
  • 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机制

【案例分析】几个小案例

模块八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的内涵
  • 信息披露的原则
  • 信息披露的形式
  • 投资者关系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涵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体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

【案例分析】C银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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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收益了解公司治理框架体系及机制掌握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要求掌握新公司法股权投融资相关规定掌握 “三会”议事规则掌握国企央企董事会建设要求与规范运作要求掌握国有企业派出董事的管理,包括考核评价掌握董监高的法律责任以及风险管控掌握集团管控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处理通过大量案例讲解来加深学员的理解课程对象:董事长、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等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课程特色:案例多,互动环节多,咨询式授课,实战派风格,追求“落地”文化客户代表:盐田港集团、长江水利委员会、粤电力、中国电建、中建投、云南投资、金融街集团、河南省产投、川铁集团、三一重工集团、包神铁路课程大纲模块一  国企央企公司治理概述公司治理的定义公司治理的目标公司治理的框架体系公司治理的机制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新公司法对党建工作的要求把握党委(党组)功能定位明晰党委(党组)具体权责范围规范党委(党组)前置讨论的要求和程序【案例分析】天津中新药业等案例模块二  新公司法股权投融资相关规定要求注册资本限期缴纳设立存量公司调整的过渡期资本充实原则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赔偿责任股东失权抽逃惩罚到期追责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机制以法律形式明确关联公司法人之间的横向人格否认制度引入事实董事和影子董事制度增加股权、债券作为出资选择新增类别股可以“同股不同权”股东知情权扩展及对全资子公司的监督进一步扩展了股东知情权增设了股东对于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新增对于定向减资的特别要求股权/股份转让的调整明确了转让通知的要素,优化了优先购买的程序明确《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作出限制不再有股改后12个月内发起人不得转让的限制授权资本制——增资流程更为便捷股份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压迫情形下中小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禁止财务资助制度及其例外规则模块三  “三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股东大会)职责股东会(股东大会)召集股东会(股东大会)提案股东会(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会(股东大会)表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的召集董事会议题审议董事会表决与决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主席的职权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监事会表决与决议【案例分析】几个小案例模块四  国企央企董事会建设与规范运作国资委《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解读(5大要求)国企央企董事会建设与规范运作8大要点要加强董事会建设要落实董事会职权要规范董事会运行要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案例分析】广东粤海/中核集团/国投集团模块五  派出董事的管理派出董事的任职资格与选聘程序如何派出董事派出董事的任用方式派出董事的义务与职责派出董事的考核与评价【案例分析】国投集团专职派出董事的管理模块六  董监高的法律责任及风险管控关联关系损害赔偿责任董事未履行催缴出资义务的赔偿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连带赔偿责任董事会决议致损的赔偿责任禁止财务资助的赔偿责任执行职务致损的赔偿责任违法分配利润的赔偿责任违法减少注册资本的赔偿责任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董监高的义务董监高的忠实义务董监高的勤勉义务【案例分析】用几个案例讲解董监高违规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模块七  集团管控与公司治理法人内部职责权限划分股东会/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代理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母子公司法人边界与再授权母子公司法人边界再授权三种管控模式下的集分权程度财务管控模式下的权限划分战略管控模式下的权限划分操作管控模式下的权限划分集团权限体系与监控母子公司权责划分应遵循的原则权限体系划分集团公司再授权的规范管理再授权体系下的控制路径【案例分析】国投集团的分类授权与大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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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勋华:新公司法解读
课程收益掌握股权投融资相关规定掌握组织机构职权调整掌握国家出资公司的特殊规定掌握董监高的法律责任掌握新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掌握新公司法对劳动用工的影响掌握新公司法对财务负责人的影响课程对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管理人员课程特色:案例多,互动环节多,咨询式授课,实战派风格,追求“落地”文化客户代表:中广核、包神铁路、江西电力、山西建投、宝钢集团、山东黄金、中建投、金融街、协鑫集团、云南投资、一机集团课程大纲模块一  股权投融资相关规定要求注册资本限期缴纳设立存量公司调整的过渡期资本充实原则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赔偿责任股东失权抽逃惩罚到期追责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机制以法律形式明确关联公司法人之间的横向人格否认制度引入事实董事和影子董事制度增加股权、债券作为出资选择新增类别股可以“同股不同权”股东知情权扩展及对全资子公司的监督进一步扩展了股东知情权增设了股东对于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新增对于定向减资的特别要求股权/股份转让的调整明确了转让通知的要素,优化了优先购买的程序明确《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作出限制不再有股改后12个月内发起人不得转让的限制授权资本制——增资流程更为便捷股份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压迫情形下中小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禁止财务资助制度及其例外规则模块二  组织机构职权调整股东会职权的调整董事会机构及职权的调整经理层职权的调整模块三  国家出资公司的特殊规定适用范围的调整适用范围扩展至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范围扩展国家出资公司党的领导作用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过半”加强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弱化监事会职责,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加强合规管模块四  董监高的法律责任关联关系损害赔偿责任董事未履行催缴出资义务的赔偿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连带赔偿责任董事会决议致损的赔偿责任禁止财务资助的赔偿责任执行职务致损的赔偿责任违法分配利润的赔偿责任违法减少注册资本的赔偿责任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模块五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股东会开会和表决可以采取线上方式股东认缴实缴出资额要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股东认缴出资应当自公司成立起五年内缴足股权债权均可以用以出资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股东需提前出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书面通知即可转让未实际出资的股权需要对受让人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董事会或者董事承担催缴股东出资的法定义务股东拒不缴纳出资的,将丧失股东权利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模块六  对劳动用工的影响强调职工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民主参与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人数300以上的有限公司至少需要1民职工董事职工董事可进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职工利益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劳动关系的董监高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更明确新增董监高的禁止行为委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面临挑战模块七  对财务负责人的影响维持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协助股东抽逃出资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违反财务资助法律规定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违法分配利润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违法减资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协助股东查询相关资料提交执行职务报告新增条款新增财务负责人保护条款新增任职资格和义务的规定新增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内涵和具体内容新增对第三人的过错责任承担内容财务负责人在实务中的界定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法与刑法修订的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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