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
本课程旨在深入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帮助学员理解每个法律条文的底层逻辑,并通过真实案例分析,掌握在实际法律事务中如何运用这些条文。通过一天的学习,使学员能够准确把握该司法解释在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中的应用要点。
课程对象
本课程适合法律从业者,包括律师、法官、法务人员,以及对婚姻家庭法律有深入学习需求的专业人士和学者。
课程时间
1天,6小时/天
教学方法
讲授法:系统讲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底层逻辑和适用范围。
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真实案例,引导学员理解条文在实际中的应用,培养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互动讨论法:组织学员对重点问题和疑难案例进行讨论,促进学员之间的交流和思维碰撞。
课程内容
第一讲 课程开场与司法解释二概述讲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出台的背景、意义
第二讲 婚姻无效相关条文(第一条。课程内容展示,以下略)
条文解读: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被告以此为由抗辩后一婚姻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底层逻辑在于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序良俗,即使前一段婚姻关系因离婚或配偶死亡等原因结束,也不能改变重婚行为的违法性和无效性。
案例分析: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2020)最高法民申 3297 号中,甲在与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丙结婚,后甲与乙离婚,丙以甲已离婚为由主张其与甲的婚姻有效。法院依据此条文,认定甲与丙的婚姻自始无效,因为重婚行为在实施时就违反了法律规定,不能因后续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其无效的性质。
第三讲 离婚效力相关条文(第二条、第三条)
第二条条文解读。
第二条案例分析:(2021)浙高民终 123 号。
第三条条文解读
第三条案例分析:(2022)苏民初 256 号。
第四讲 同居析产与夫妻间房产给予条文(第四条、第五条)
第四条条文解读。
第四条案例分析:(2020)粤民终 1568 号。
第五条条文解读。
第五条案例分析:(2021)京民初 876 号。
第五讲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条文(第六条、第七条)
第六条条文解读。
第六条案例分析:(2022)沪民终 987 号。
第七条条文解读。
第七条案例分析:(2023)川民再 654 号。
第六讲 父母出资购房与其他财产相关条文(第八条 - 第十一条)
第八条条文解读。
第八条案例分析:(2020)湘民初 456 号。
第九条条文解读。
第九条案例分析:(2021)陕民申 789 号。
第十条条文解读。
第十条案例分析:(2022)鄂民终 1123 号
第十一条案例分析:(2023)渝民初 345 号。
第七讲 子女抚养与其他条文(第十二条- 第十六条)
第十二条条文解读。
第十二条案例分析:(2020)鲁民保令 23 号。
第十三条条文解读。
第十三条案例分析:(2021)赣民初 678 号
第十四条条纹解读
第十四条案例分析:(2022)皖民初 567 号。
第十五条条文解读。
第十五条案例分析:(2023)津民终 890 号。
第十六条条文解读。
第十六条案例分析:(2020)鄂民初 345 号。
第八讲 离婚损害赔偿、补偿与帮助(第十七条 - 第十九条)
第十七条条文解读。
第十七条案例分析:(2020)闽民初 789 号。
第十八条条文解读。
第十八条案例分析:(2021)辽民终 1023 号。
第十九条条文解读。
第十九条案例分析:(2022)吉民初 345 号。
第九讲 探望权与其他综合条文(第二十条 -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条条文解读。
第二十条案例分析:(2020)黑民保令 45 号。
第二十一条条文解读。
第二十一条案例分析:(2021)鄂民申 678 号。
第二十二条条文解读。
第二十二条案例分析:(2022)豫民初 890 号。
第二十三条条文解读。
第二十三条案例分析:(2023)湘民终 1123 号。
第二十四条条文解读。
第二十四条案例分析:(2020)粤民再 567 号。
第十讲 涉外婚姻(第二十五条 -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五条条文解读。
第二十五条案例分析:(2021)沪民终 1234 号。
第二十六条条文解读。
第二十六条案例分析。
第二十七条条文解读。
第二十七条案例分析:(2022)京民初 678 号。
第十一讲 解释的施行(第二十八条 - 第三十一条)
课程总结与答疑